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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09-11
南海网海口8月30日消息(南海网记者高鹏实习生符金玲)8月30日,南海网记者由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2011年度海南省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情况报告》(“行政审判白皮书”)了解到,2011年,海南全省法院新收各类行政案件1542件,审结1555件(含旧存),一、二审案件受案数较2010年均有所下降,反映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官民”矛盾日趋缓和。
行政机关败诉率同比大幅下降
2011年海南全省法院一审行政收案1002件,审结1000件(含旧存),结案率96.90%;二审行政收案540件(另旧存23件),审结550件(含旧存),结案率97.69%。2011年全省法院审结1000件一审行政案件,其中行政机关败诉140件,总败诉率为14%,较2010年下降了3个多百分点。说明了行政机关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自行依法纠错,以及采取务实的态度与行政管理相对人沟通,是化解“官民”矛盾和解决行政争议最为有效的方式。也说明了各级法院大力倡导和推动行政案件协调工作收到了成效。
环保、拆迁行政类案件陡然上升
2011年全省行政诉讼案件多发于土地、规划、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安、房屋登记、交通、乡政府行政管理、环保、工商等领域,共764件,占受案总数(1002件)的76.25%。其中土地案件收案446件,与2010年(444件)基本持平;环保类案件从2010年的0件上升到83件;拆迁类案件从2010年的9件上升至38件;公安类案件从2010年的55件上升至65件;工商类案件从2010年21件上升到30件。房屋登记类由2010年的31件下降至19件,劳动和社会保障类案件有2010年的28件下降至19件。
房屋登记类、拆迁类案件败诉率上升
2011年,土地、规划、拆迁、工商、房屋登记、乡政府行政管理统计败诉97件,占全部败诉案件的69.29%。2011年土地类纠纷案件审结445件(含旧存),败诉74件,败诉率16.93%,较2010年20.54%的败诉率下降了3.91%。2011年规划类案件审结15件,败诉2件,败诉率13.33%,较2010年54.84%的败诉率下降了41.51%。2011年房屋登记类案件败诉率为20%,较2010年上升了13.14%;2010年拆迁类案件的败诉率为0,而2011年败诉率上升为10.53%;2011年工商类案件败诉率为25.33%,而2010年败诉率为18.18%。
对依法行政认识不足,程序存在瑕疵
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前,若没有依法调查取证,就容易导致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进而导致在行政诉讼中败诉。2011年全省法院审理的土地权属纠纷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的绝大部分都是因为据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不清、证据不足。行政机关执法过程中不依法定程序行使或随三亚飞鱼俱乐部意简化法定程序,是导致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而被撤销或被确认违法的主要原因。行政机关若在具体行政行为适用错误法律、法规,也导致了行政行为错误而被撤销或被确认违法。
增强依法行政理念,强化监管
“先取证、后裁定”是最基本的行政程序原则,省高级人民法院建议,行政机关应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监督和管理,做足充分的事实调查,并强化执法人员的执法理念,还必须严格和正确适用相应的法律、法规。行政执法机关应加强事前监管,可以与基层组织配合,把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既减少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和不必要的矛盾对抗,又能提到行政效能,切实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强化政务公开,规范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
省高级人民法院还向行政机关建议:强化政务公开,打造透明政府,将行政案件败诉比率纳入行政绩效考核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范围。行政机关可建立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制度,对法律、法规设定的处罚幅度进一步细化,尽量明确各种违法情况的处罚标准。着力加强基层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从源头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还要妥善化解涉及民生类行政争议,着力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防治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切实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提升政府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努力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再是畅通法院协调渠道,建立健全行政机关积极参与、配合法院协调案件、合力化解“官民”矛盾的长效机制。紧紧围绕国际旅游岛建设和构建和谐海南及实现海南绿色崛起的工作大局,依法认真实施各类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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